【孩子動手打人,怎麼會這樣?】
孩童接觸同儕團體後,開始互相比較:比誰個子高、比誰衣服新,什麼都可以拿來比。在競爭關係中,運用得宜,可產生積極的正向動力。
好比兩個孩子練習賽跑,教練善用競爭關係,透過互相砥礪,孩子越練越快。這邏輯可擴展到學習功課、人際關係等,是孩子從同儕團體中學習的重點。
問題來了:今天家長被師長通知,說家裡小朋友會出手打人、跟同學搶東西、欺負別的小朋友。這時我們要先了解幾個重點:
【1.學校生活通常來自家庭生活的延續。】
一個在家不會打人、搶玩具的孩童,到了學校卻會,這時要考慮:是不是因為孩子認為「眼前的玩具就是我的」、 「我想要的都可弄到手」。
一直抱持這種錯誤想法,但由於家中沒有競爭對象(沒其他小孩子),大人也都讓他,形同「眾星拱月」,所以相安無事。
到學校有「同儕」這個競爭對象,於是動手搶玩具。
【2.孩子會採取這種競爭方法,是因「經常有效」且不常被發現。】
打人、搶物往往是冰山一角,孩子會採取這種行為,是因為可以有效地得到想要的東西。是否打人一次要假設已經發生很多次?由於「孩子個別行為」與「孩子與同儕間互動行為」不同,所以經常是多案少報。
若造成身體上的實質傷害,家長遇到孩子打架、搶東西,最好還是審慎處理為佳。
【3.動手孩子的動機不易被同理。】
孩子動手當然不好,然而即便是幼稚可笑的動機,孩子動手通常有其理由。
但事情之所以鬧大,通常是動手造成對方受傷,焦點完全集中在這點。至於當初為何動手,則常遭忽略。
原始動機沒被關注,孩子潛意識裡會以其他方式暴露出來。最常見的,則是再度發生暴力動手。
【4.動手是最低成本的掠奪方式。】
孩童看到糖果就想吃、看到新奇玩具就想玩。 最直接的方式,就是伸手去拿。
孩子如果不是直接拿,就要另外找理由說服對方、或是想其他辦法弄到手,皆需花額外心思。
動手既然那麼方便,養成習慣後,要改當然得花一番工夫。
【5.有了動手前科後,孩子的改善不容易被發現。】
十次想玩別人手上的玩具時,打人十次,被發現一次。
遭到訓斥後有改善:十次想玩別人手上玩具時,打人六次,其餘四次用其他新學到的方法。
最後打人的事實依舊被發現,卻被當作毫無改善。大人只看到原來的舊習慣,看不到孩童的改進。挫折累積之下,乾脆相應不理,變成彆扭的小霸王,怎麼講都講不聽。
總和來說,孩子動手,除了「情境影響」跟「同儕競爭」外,還有「搶得到」、「成本低」、「動機不容易被同理」、「改善的點不容易被看到」,所以造成行為改正上的困難。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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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節錄自【請問醫生,我的孩子有問題嗎?:精神科醫生教你聽懂孩子的內心話 】作者/ 繪者:劉貞柏醫師,聯經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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